- 索 引 号:3704053704050008/2022-00249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1109-2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1109-2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1109-2办理
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0221109-2),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泥沟镇佟庄村,村南2000米山东康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粉尘、刺鼻异味污染严重。反应后一直没有处理”。
注:该信访件与“泥沟镇佟庄村,村南2000米山东康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粉尘、刺鼻异味污染严重(受理编号:20220920-4)。”转办件反映的是同一问题。
二、问题属实情况
不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举报的山东康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为山东本立石英石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台儿庄区泥沟镇佟庄村,法定代表人龙广卓,从事生产销售石英石板材。2016年2月,该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项目在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备案号:1604050050)。2016年12月20日,该企业年产石英石板材500万m2项目获得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台环行审[2016]B-1220号)。2018年11月10日,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检测及专家验收。
2022年5月27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根据中检集团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东厂界昼间52.9dB、夜间49.3dB;南厂界昼间55.9dB、夜间48.9dB;西厂界昼间55.5dB、夜间47.7dB;北厂界昼间53.9dB、夜间48.4dB;采样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颗粒、无组织臭气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其排放标准。
2022年11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因疫情原因未生产,现场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粉尘及刺鼻异味污染严重的情况。
四、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强对山东本立石英石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治理措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