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63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 标 题:【19】台儿庄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19】台儿庄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1.文件依据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23号)中就业扶贫工作措施,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相关规定。
2.政策对象
企业
3.奖补标准
1.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补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补贴。
2.扶贫车间设立和运行奖补。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15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含)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4.申请条件
1.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补贴。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
2、扶贫车间设立和运行奖补。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15人(含)以上,30人以下,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含)以上。
5.申请材料
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协议原件、复印件及《枣庄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花名册》
3.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凭证表原件、复印件。
6.办理流程
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镇(街道)政府申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7.办理时限
1.收件受理:即时办结
2.现场勘验:90个工作日
3.审查:0.5个工作日
4.审批:0.5个工作日
5.资金申请发放:依据财政拨付时间
8.办理地点(方式)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窗口B105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663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