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51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 标 题:【7】台儿庄区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7】台儿庄区职业指导服务指南
1.事项名称:职业指导
2.办理依据:《就业促进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4 月 24日修正)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
绍……”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 2 日通过,2004 年 5 月 1日起施行,2016 年 3 月 30 日修正)第三十一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3.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7窗口
4.办理条件:依申请服务
5.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基本流程:
(1)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
(2)根据个人求职意愿进行职业指导;
(3)根据个人求职意愿进行岗位推荐。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9.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B107窗口;
电话咨询:0632-663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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