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356
- 主题分类: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1日
- 标 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及认定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保障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75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40元。 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60元,二级每人每月135元。
申报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台儿庄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台儿庄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2017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听力、语言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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