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71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 文 号:台交字[2021]47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新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新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建议)
根据区政府2007年24号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区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各镇街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养护队。2018年区政府出台了台政发[2018]9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及管养措施,加大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道日常养护工作,镇(街)负责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工作。同时要求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乡道、村道建管养长效机制,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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