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1006
- 主题分类: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标 题:台财教指[2021]34号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财教指[2021]34号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枣庄二中:
根据枣财教指[2021]4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中央10万,省级3万)。列2021年“2050204高中教育” 预算支出科目,本次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望你单位按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严格规范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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